第七章 疑案 (1/3)
正当防卫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十条规定,为使国家、公共利益、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、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,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,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,属于正当防卫,不负刑事责任。
——娘,我们为什么要逃?我们这是正当防卫!按照《刑法》的规定......
——什么“正当防卫”!你们快逃!杀了人就要偿命!聂家人在烂大丘又是大户,不会饶过你们!你们快逃!
——可乐大哥,你都穿越多长了时间了,难道看不出来这不是现代?娘,要走咋们一起走,一起离开这个鬼地方!不过,娘,这到底什么朝代啊?
——小鬼,听娘的话,快跟你哥、你弟一块儿跑。娘不能走,娘要在这儿给全村人一个交代,何况娘还要陪你们的爹。
——既然如此,那我留下来,老鬼、老妖,你们走吧。人是我杀的,我跟他们交代,大不了就一死,反正我都死过一次了。
我决定留下来,独自承担责任。这个可怜的女人,她受了这么多委屈,如今大仇得报,她应该重新开始她的生活,而不是为我再去承受不该承受的苦难。至于老鬼、老妖,他们虽然讨人厌,可他们毕竟只是履行职责,说到底,他们也很倒霉,也不应该让他们受到连累。
——我也不走,人是我们一起杀的。
——可乐,老妖说得对,人是我们一起杀的,要留一起留!
——你们走不走?你们不走我就死给你们看!
娘说着就要往门柱上撞,我们急忙去拉。
——死死死...死...死人了!死人了!聂...聂家人死...死了!
声音从外面传来。
——难道有人看到我们杀人了?这下糟了,谁都走不了了。
老鬼大难临头般说道。
——是那个胖小傻子,陈居居。
老妖分析道。
“咚咚咚”,有人敲门。
这么快人就来了,看来“通讯基本靠吼”有时比打110还管用。我是一名法律工作者,没想到我的第二次生命会因为故意杀人罪而结束。在这里,没有高技术含量的法律,只有“杀人偿命”的道德观,我会被怎样处死呢?被枪毙?他们这儿没有这高科技。被毒酒毒死?这种穷山沟,恐怕毒酒都没有。我也许会被绳子勒死,被菜刀砍死,被乱棍打死,哎,这样看来,还不如猝死。
——杨淑贞,快到聂四爷家去看看啊,他家出事了,他媳妇被人杀了!
门外是一位老者的声音。
怎么回事,聂四的媳妇被人杀了,那刚刚陈居居的叫喊指的是这件事?
——哦,老爷子,您先走,我们这就来。
娘惊吓过度,被吓说不出来话。我只能代为回答。
我听着门外的脚步声远去后,对娘说道——娘,事情或许还有转机,现在也许还没人知道我们杀人了。为今之计,只有走一步看一步。我看我们还是先到聂四家看个究竟。
我们娘着实被吓得不轻,她瘫坐在地上,一言不能发。
——我看这样,我去聂四家看看。老鬼、老妖,你们在家陪着娘。我想现在全村人注意力都在聂四家,暂时不会有人注意这里。你们在家也要尽快把尸体藏好,把家里收拾干净。
——可乐,我陪你去,我们现在都只是孩子,遇到问题恐怕你一个人不好办。
老鬼关心道。
——还是我陪你去,老鬼,你脸上有伤,出去被人问起怎么办?
老妖说道。
我同老妖一同朝着吵闹的方向走去。
——可乐,你说会不会是聂四干的,他来之前杀了他媳妇。
老妖的这个猜忌也是我脑海首先闪出的念头。
——聂四这种禽兽什么事都可能干得出来,但现在还不能过早下结论。
聂四家屋里屋外围了不少人,大家都在猜忌着此事究竟是谁人所为。一个小女孩正在人群中哭泣,是聂四的女儿,是白天的那个小女孩。看着这个女孩,我心生愧疚,她的父亲,正是我亲手杀死。现在她的母亲又.....
——小妹妹,你母亲呢?